实习驯马师被马踢伤,法院判决马术俱乐部和学校共担责
Xin Lang Cai Jing·2025-12-28 06:03
校外实习意外受伤 张同学在职业学校学习运动马驯养与管理,上学期间学校安排他到北京某马术俱乐部实习,结果他被马 踢伤致七级伤残。张同学将实习单位某马术俱乐部、校方某职业技术学院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近日,朝阳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判决某马术俱乐部承担主要责任,某职业技术学院承担次要责任, 分别赔偿张同学的合理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事故发生在张同学实习期间,其本身的实习内容即为从事对马匹进行广义上的管 理工作,属于对涉案马匹进行控制、管理的人员,张同学并非案涉马匹饲养人、管理人之外的不特定主 体,其作为管理人在对涉案马匹的管理过程中发生了被马踢伤的事实,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侵权责任 类型分析,张同学并不构成饲养动物损害责任这一类特殊侵权的侵害对象。 对于各方应当承担何种侵权责任,张同学从事的实习工作客观上为某马术俱乐部创造经济利益的同时, 张同学接受某马术俱乐部的监督管理,某马术俱乐部向其支付一定的劳动报酬,双方之间符合劳务关系 特征,故成立劳务关系。本案事故系张同学提供劳务期间受到损害,考虑到学生基于学校的安排到校外 企业实习,既接受实习企业的管理,为实习企业创造经济利益,实习活动也是学校教学内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