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信披迎新规 保障投资者知情权选择权
Zheng Quan Ri Bao·2025-12-28 16:06

本报记者 杨笑寒 12月25日,为规范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强化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国家金融监 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 法》立足"同类业务、相同标准",统一明确了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责任义务、 共性内容及内部管理要求,对三类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了系统规范,督促机构严格履行信义义务,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 权和选择权。 受访专家表示,《办法》的推出将降低投资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同时允许三类产品结合各自特点作出细化规定,这意味着 保险资管、信托、银行理财或将在统一框架下开展差异化竞争,产品特色和投资能力将成为核心竞争力。 支持差异化竞争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资产管理业务的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是资产管理机构履行信义义务的必然要求。当前,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均无专门的信息披露监管制 度,现行要求分散在不同制度中,存在标准不完全一致等问题,亟须构建适合三类资产管理产品特点的信息披露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