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爆!易主竟未公告
对上市公司来说,控股股东的表决权委托显然不是一件小事。表决权委托是否涉及实控权变更?合作框 架协议是否与此前治理权之争有关(本报曾在12月1日以《突发!董事举报!参加董事会遭阻,同一董 事会会议开两次》进行报道)? ST银江董事彭小勇告知记者,其认为公司12月15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存在重大违法情形,并以此再度 向监管机构提交举报函。 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不仅是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秘而不宣,上市公司董事会也已掌握全部材料,但未及 时公之于众。 一封监管函,揭开信披违规案件一角。 12月16日,浙江证监局和深交所分别向ST银江控股股东银江集团及其实控人王辉下发警示函和监管 函,认定二者未向上市公司告知《合作框架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协议》、 《合作备忘录》等系列协议(以下统称未披露协议),对二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10.3%股权"一物两卖" 记者获得的材料显示,早在2024年底,银江集团就与上海元卓及其实控人(以下统称上海元卓)签订借 款合同和合作框架协议。 【导读】劲爆!易主竟未公告 中国基金报记者赵新亮 合同显示,为了解决银江集团对ST银江资金占用问题,上海元卓向银江集团提供不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