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范融资租赁强服务防风险
Jing Ji Ri Bao·2025-12-29 06:00
专家表示,《办法》加强对与租赁物相关业务的管理要求,旨在树立鲜明导向,引导金融租赁公司紧紧 围绕企业设备资产需求,贴近产业、服务产业、深耕产业,逐步形成产业特色突出的金融服务模式。 为规范售后回租业务经营行为,防范租赁物权属瑕疵、估值虚高等问题与风险,《办法》要求,在尽职 调查阶段,金融租赁公司须核实承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做好租赁物价值评估管理,严禁低值高估; 在审查审批阶段,要求售后回租业务金额不得高于租赁物价值,并做好对租赁物适格性、所有权转移真 实性、承租人融资和租赁物使用需求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在合同执行阶段,要求金融租赁公 司重点做好资金用途监测和管理,防止资金挪用等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李广子认为,融资租赁将融资和融物有机结合,能够有效缓 解资金供求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降低金融风险;同时,通过将融资和融物相结合,融资租赁能够确保金 融服务融入生产经营真实场景,防止资金在金融体系空转,提高服务实体经济效率。 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有利于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发挥"融资+融物"独特功能,专注主业,做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