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明年1月1日起试行住房“以旧换新”政策,发放补贴总额过亿
Qi Lu Wan Bao·2025-12-29 11:07
"收旧换新"模式分为两种方式。一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收旧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收购换房人(居民)二手房,销售其开发的新建商品房,并对收购的 二手房进行运营、处置;二手房销售所得资金可用于抵顶换房人新购商品房房款。二是各类企业作为第三方收旧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收购换房人的二手 房,销售与该企业签订"以旧换新"合作协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开发的新建商品房,并对收购的二手房进行运营、处置。二手房交易过程按照市场化原 则,以评估机构评估价格为参考,最终成交价格由收旧主体与换房人协商确定。 "卖旧买新"模式分为两种方式。一是居民自行出售旧房、购买新房;二是通过中介机构帮卖旧房。过程中,换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签订《卖 旧买新协议书》或《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明确帮卖、补贴券、定向购房优惠券使用、兑付及"解约保护期"等事宜,旧房售出则办理新房手续,未售 出可无条件解约。 "拆旧换新"模式鼓励各区市结合"收旧换新"推动城市更新、危旧房改造,通过整栋、整片收购的方式,实现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主要在业 主意愿集中的老旧住宅小区探索实施。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杜晓丹 12月29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