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蓝:控股股东因未完成业绩补偿遭深交所通报批评、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

京蓝在公告中表示,公司董事会将积极保持与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的沟通,督促控股股东履行业绩补偿义 务,并将视进展情况依法采取进一步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智通财经记者 庞静涛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专项说明,剔除中科鼎实合并报表范围内对京蓝科技合 并利润表数据的影响或贡献因素情况下,京蓝科技2024年度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2208.51万元,与 承诺的2024年度3000万元的业绩之间差额为5208.51万元。 截至目前,云南佳骏累计向京蓝科技支付现金补偿款600万元,剩余4608.51万元尚未支付,云南佳骏未 按照公开披露的信息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关于对云南佳骏靶材科技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中指出,云南佳骏的 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7.7.6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规定, 经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对云南佳骏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 案。 黑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云南佳骏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