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贷款新规落地:可用于参股型并购,最长期限延长至10年
Xin Lang Cai Jing·2025-12-31 15:53

新规落地。 12月31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进一步拓宽了并购贷 款适用范围,允许并购贷款用于参股型并购;同时,优化贷款条件,将控制型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 比例上限提高至70%,贷款最长期限也延长至10年。此外,《办法》设置了差异化展业资质要求,对开 展控制型和参股型并购贷款的银行设置了不同的资产规模要求;突出并购方偿债能力评估,强调借款人 和并购交易审查并重。《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办法》实施后,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政策、上海临港新片区非居民并购贷款试点政策,以及监管部 门会同有关部委出台的相关行业政策文件仍然有效。 允许并购贷款用于参股型并购 "随着新'国九条''并购六条'等政策陆续出台,产业整合升级趋势逐渐形成,并购重组发展前景广阔。立 足新形势下并购市场发展需求,有必要及时调整优化《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提升金融供 给对市场需求的适配性,有效增加并购资金支持,促进并购市场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巩固 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态势。"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指出。 《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曾于今年8月20日至9月20日公开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