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自行离职还是被违法解雇引争议
Xin Lang Cai Jing·2025-12-31 20:03
龙某于2018年9月10日入职该公司,双方签订了期限至2020年9月9日的劳动合同,期满后未再续签书面 合同,龙某于2024年7月26日离职。双方就离职原因、劳动关系性质及经济补偿等问题产生争议。 龙某向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2021年9月10日后双方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确认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违法,并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9293.92元等相关事项。该公 司也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其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费用。 (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 (记者吴铎思 通讯员肖君)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一起劳动争议 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决。二审法院经审理,部分支持劳动者龙某的上诉请求,认定乌鲁木齐某公司应支付 其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共计44646.96元,并对一审判决的其他事项予以维持或调整。 龙某与公司均提起上诉。龙某主张系公司违法解除,并提交了微信、钉钉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公司则主 张龙某系自行离职。法院认为,龙某提交的聊天记录不足以证明公司违法解除,该公司也未能提供充分 证据证明是龙某主动提出的辞职。二审法院认定,应视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