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承诺制度”出新招 投资者保护再升级
Xin Lang Cai Jing·2026-01-01 01:17

三是加强对当事人的诚信约束。为提升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严肃性,《决定》明确,当事人或其 受托人利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恶意拖延调查、审理程序,向第三方泄露协商内容,打探行政执法当事 人承诺案件办理信息等行为,属于国务院《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违背诚信原则的情形,可以按照 规定处理。 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以来,较好发挥了救济、惩戒、教育、化解市场矛盾纠纷等方面的综合性 作用,各方评价总体上积极正面,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良好,践行了资本市场监管工作的政治性、人民 性。为更好实施法律规定的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受理条件。此外,经过近年的 实践,证监会形成了进一步优化办理程序的经验,需通过此次修改予以明确。 《决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完善受理条件。根据国务院《实施办法》第七条第六项规定,《决定》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证监会对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的申请不予受理:当事人拒绝、阻碍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其涉 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当事人缺乏交纳承诺金的能力;当事人被列入证券期货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 未修复;当事人曾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自承诺认可协议履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