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费用管理新规出台 降低投资者成本 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
Jin Rong Jie·2026-01-02 10:37

近日,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 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正式进入第三阶段。 这些举措构筑完善了公募基金销售全链条监管,将有助于引导基金销售机构积极向个人投资者提供更好 服务,鼓励基金销售机构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业务,同时促进行业机构进一步回归坚持长期主义和投资 者为本的业务本源,共同构建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新生态。 《规定》还优化了基金赎回的制度安排,将四档赎回费率简化为三档,明确除个人投资者持续持有期限 满七日的指数型和债券型基金份额、机构投资者持续持有期限满三十日的债券型基金份额,以及ETF、 同业存单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外,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按照持续持有期限少于七日、少于三十日、少 于一百八十日分别收取不低于1.5%、1%、0.5%的赎回费,并规定赎回费由"部分归基金资产所有,部分 归基金销售机构所有"优化为"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这些制度安排充分体现了坚持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的理念,将进一步降低投资者成本,既切实维护了投 资者利益,又利于促进投资者投资行为的长期化。同时,还有助于引导行业机构更加重视投资者回报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