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三折的工伤认定
Xin Lang Cai Jing·2026-01-02 17:26
员工上班期间请假外出,在离工作地点30米处不幸遭遇车祸身亡。用人单位认为这是"擅自离岗";人社 部门以无法证实事故地点属于员工"回家途中"为由不予认定工伤;法院一审、二审判决均支持上述观 点…… 处理完父亲后事,老孙的女儿孙女士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调查中,保安公司表示:"事故当天虽安排其他同事顶替老孙值班,但该同事还没到岗老孙就 提前离岗,违反了公司相关规定。" 人社部门则依据案发时一同在岗的其余两名保安证言,认定老孙系"擅自离岗",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 定,理由是顶班同事到岗时,老孙已离开岗位,且家属未能证明事故地点属于老孙"回家途中"。 孙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二审法院判决均支持人社部门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接连败诉后,孙女 士带着最后一丝希望,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老孙与同事的交接班记录在哪里?""事发前后岗亭附近是否有监控录像?""事故发生地点是否在老孙 合理的下班路线上?"……东莞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黄秀莉与同事反复查阅卷宗后,敏锐捕捉到多处疑 点。 这是一起历时4年的工伤认定纠纷案,经广东省东莞市检察院依法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最终法院 予以改判,人社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因工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