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规划建议每日问答丨如何理解细化明确特殊功能区
Xin Hua She·2026-01-03 06:03

党的二十大以来,党中央对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体系作出一系列部 署。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党的二十届 三中全会提出:"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体系,强化国土空间优化发展保障机制。"《全国国 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明确要求,细化主体功能区分类。《建议》提出细化 明确特殊功能区,就是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在三大类主体功能区划分的基础上,因 地制宜叠加识别特殊功能区,精准制定支持政策,更好发挥这些地区的比较优势。一是保持 主体功能区格局总体稳定。现行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格局充分考虑 了各地区自然禀赋条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家发展战略布局,细化明确特殊功能区,不 是对主体功能区格局的大调整,而是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 上,对个别地区承载功能和发展定位的局部优化。二是明确特殊功能区的类型和用途管制规 则。在三大类主体功能区的基础上,基于边境地区发展、能源资源开发、文化和自然遗产保 护、海洋经济发展等需要,叠加确定边境地区、能源资源富集区、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海 洋空间重点优化区等,明确各类特殊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