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公告金通灵财务造假案宣判 金通灵赔7.75亿元
(一)被告金通灵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叶小明等43,269名投资者投资 损失共计774,785,993.38元; (二)被告金通灵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代表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 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律师费25万元;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3日讯 华西证券(002926.SZ)近日披露《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公告称,华西证券作为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灵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案(以下简称本案)的共同被告之一,此前披露了本案的相关诉讼情况。 2025年12月31日,公司获悉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就本案作出先行判 决,对金通灵公司出具《民事判决书》。具体判决如下: 华西证券表示,本次判决是针对金通灵公司作出的先行判决,南京中院将对原告要求除金通灵公司 以外的其他25名被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公司尚未收到南京中院关于本案涉及公司 的判决,因此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责任编辑:魏京婷)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 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