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公积金推信用修复新政,逾期记录可免申即享
Xin Lang Cai Jing·2026-01-03 14:05
一、修复条件 (一)时间范围:2020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产生的逾期。 (二)金额标准: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0000元,以单条记录金额为准。 近日 西藏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发布温馨提示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助力个人高效便捷重塑信用,现将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实施 事宜提示如下。 (二)个人于2025年12月1日到2026年3月31日之间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相关逾期信息于次月月底前不 予展示。 三、注意事项 (一)2026年1月1日后新发生的逾期,按《征信业务管理条例》正常记录,不适用本次政策。 (二)请您及时核实并清偿符合条件的逾期欠款,以免错过政策期限,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本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的核心规则、适用边界、操作标准及系统处理机制,均以中国 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的通知》(2025年12月发布)及央行征信中心官方解 读为准。 来源:西藏住房公积金 (三)还款要求:须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含本金、利息、罚息等)的,未结 清的不适用本政策。 二、修复规则与时间节点 本次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逾期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