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监管分局同意撤销中国人寿财险灯塔市佟二堡镇营销服务部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 工作日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阳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025年12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阳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省分公司关于撤销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灯塔市佟二堡镇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国寿财险 辽发〔2025〕54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2025年12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阳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省分公司关于撤销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灯塔市佟二堡镇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国寿财险 辽发〔2025〕54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灯塔市佟二堡镇营销服务部。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 工作日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阳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一、同意撤销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灯塔市佟二堡镇营销服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