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162万元好处费,“催办”评级报告!评级公司总监获刑四年
Zheng Quan Shi Bao Wang·2026-01-04 11:08

收好处费"催办"评级报告 刘某为70后人,原系某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2015年至2017年间,刘某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中某公司人 员请托,为中某公司信用等级评定提供帮助,安排下属催促评级部门早日出具中某公司的评级报告,帮 助中某公司尽快发债,于2016年分两次收受该公司给予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62万元。 不过,2022年10月,刘某将上述钱款全部归还至中某公司指定的账户。换言之,在案发前,刘某已经将 全部受贿款归还给行贿方。2023年11月,刘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 2025年6月,一审刑事判决结果出炉,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 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依法应予惩 处。鉴于案发前已归还行贿款,故对刘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与此同时,向中某集团 有限公司追缴162万元,予以没收。 (原标题:收162万元好处费,"催办"评级报告!评级公司总监获刑四年) 金融圈再现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件。 据裁判文书网近日披露,某评级公司的市场总监刘某利用自身职务便利,为一公司信用等级评定提供帮 助,两次收取好处费162万元。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