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妥有序向用人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
Xin Lang Cai Jing·2026-01-04 20:04
"有意愿"。用人单位申请的评审专业应与自身主责主业、产业定位高度契合,体现"需求导向",将人才 评价与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深度融合,把职称评审结果与岗位晋升、薪酬激励等直接挂钩,形成"评价— 使用—激励"的闭环。 (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记者赖志凯 见习记者沙剑青)为破解人才评价"一刀切"难题,促进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深度 融合,近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职称自主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聚焦首都发展定位,以"分类施 策、评用衔接、放管并重"为原则,根据产业、行业、专业情况,稳妥有序向用人单位下放职称评审 权。 据介绍,职称自主评审政策的出台,是北京市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重要突破。通过向用人主体赋权,充 分发挥用人单位人才评价主体作用,让评价标准更贴合企业发展和岗位需求,构建以创新能力、质量、 实效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为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注入人才动力。 为充分发挥激励导向作用,让职称评价成为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的"催化剂",该市明确申请条件,鼓 励"有意愿、有水平、有保障"的用人单位申请开展职称自主评审。 "有水平"。单位应在综合实力、产业方向、核心技术等方面有较大优势,申请开展职称自主评审的专 业,需具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