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完善产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政策
Zheng Quan Shi Bao Wang·2026-01-05 07:11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意见》明确,弹性年期出让的产业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各区政府要对企业履约情况开展综合评 价。对于实现履约要求的,在符合届时城市规划、产业定位和项目论证要求的情况下,支持产业用地采 取协议出让方式进行续期,价格可按照首次出让时的地价水平确定,也可结合续期时产业用地基准地价 等综合评估确定,由用地企业在上述两种方式中选定一种,并在首次土地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前后两 次出让年期之和不得超过法定最高出让年期50年期。 为保障项目快速落地,《意见》提出,各区可自主决策30年期及以下年期产业用地的出让年期。同时, 结合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关于重点产业功能区的空间布局要求,以及各区往年产业用地供应情况,各 区可按相关规则自主决策一定宗数的30—50年期(不含30年期)产业用地,用于支持高精尖产业发展, 且每宗地面积不超过10公顷。超过上述规定的,但确实需要落地国家级和市级重大产业项目的用地,经 市政府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年期,最长不超过50年期。另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试点,可探索开展 区级全面自主决策产业用地出让年期机制(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其他区选址建设产业项目的用 地)。 近日,北京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