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1月14日的2025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前三季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573,886,283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0,961,800股,即552,924,4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红利7,740,942.76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