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提到的问题,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反思、深度总结、吸取教 训,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学习。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修订了《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防范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同时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长兴诺力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诺力")系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力股份") 关联方。2024年,诺力股份控股子公司中鼎智能(无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智能")与 长兴诺力发生605.67万元资金往来,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诺力股份未在2024年年报中披露上 述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诺力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和《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五条的规定。长 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