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国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案外人) 3.涉案的金额:20,000万元及诉讼费用 4.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本案一审判决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收到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送达的 《传票》《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 司请求"追加公司为(2024)津0115执5762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其未依法缴纳20,000万元出资本息范 围内对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股份公司未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以下简称"诉讼请求")。详 见《关于诉讼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8)。 近期,公司收到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津0115民初12405号《民事判决书》(以下简 称"判决书")。判决书中,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驳回了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有关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