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十五年 甘肃省原副省长赵金云受贿、内幕交易案一审宣判
Yang Shi Xin Wen·2026-01-06 09:09
2026年1月6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甘肃省政府原副省长赵金云受贿、内幕交易一案,对被告人赵金云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 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对赵金云 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景期留 a - III 單 N EN I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赵金云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内幕交易罪。鉴于赵金云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 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和大部分内幕交易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可对其依法从 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经审理查明: 2005年上半年至2024年10月,被告人赵金云单独或伙同其丈夫包东红(另案处理),利用赵金云担任甘肃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副处长、甘肃省公路航空 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甘肃机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甘肃省政府副省长,以及利用包东红担任甘肃省敦煌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国家税务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