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商事调解条例
Xin Lang Cai Jing·2026-01-06 09:32
本条例所称商事调解组织,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开展商事调解活动的组织。 第三条 商事调解行业发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坚持为民服务宗旨,服务国家 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第四条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规范全国商事调解工作,统筹规划商事调解行业发展。 新华社北京1月6日电 商事调解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事调解活动,有效解决商事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商事调解行业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商事调解活动,是指在商事调解组织主持下,当事人自愿友好协商解决贸易、投 资、金融、运输、房地产、工程建设、知识产权等领域商事争议的活动。婚姻家庭、继承、监护、劳动 人事、消费者权益争议以及依法应当以其他方式解决的争议,不适用商事调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规范本行政区域内商事调解工作,加强对商事调解组织 开展商事调解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商事调解行业自律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行业自律,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六条 国家培育有国际影响力的商事调解组织,提升商事调解组织的国际竞争力。 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