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老字号认定有新规可依
Hai Nan Ri Bao·2026-01-07 01:14
30年(含)以上品牌可申报—— 海南老字号认定有新规可依 海南老字号经营主体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在海南省内依法注册设立;依法拥有商标的所有权或 使用权,且未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传承关系明确且无争议;主营业务连续经营30年(含)以上,且主 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商品或服务;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符合现代要求的企 业治理模式,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 失信名单中,且近3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办法》还明确了海南老字号标识和牌匾使用规定、海南老字号标识和牌匾标准式样。 《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海南老字号认定及保护促进办法(试行)》(琼商通〔2017〕 435号)同时废止。 海南日报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霞)近日,省商务厅、省旅文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 局印发《海南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海南老字号的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动态 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推进老字号守正传承和创新发展。 海南老字号是指在海南省内历史底蕴深厚、文化特色鲜明、工艺技术独特、设计制造精良、产品服 务优质、营销渠道高效、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