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定电力市场改革方向 夯实电力中长期市场根基
Zhong Guo Dian Li Bao·2026-01-07 07:14

——《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解读 江苏电力交易中心董事长 柳惠波 《基本规则》将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市场成员范围,明确提出新型经 营主体定义,厘清新型经营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区分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和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 体纳入市场体系,对新型主体参与中长期交易的路径作出明确指引,打破了传统市场主体的参与壁垒, 有利于通过市场价格信号激发各类资源调节潜力,为海量分布式光伏、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兴业态发展 提供有力支撑。 四、开启各类市场品种协同的"新模式" 《基本规则》聚焦各类市场品种衔接,明确跨电网经营区中长期交易、跨省跨区中长期交易、省内中长 期交易的组织主体、组织原则、价格机制等内容,明确跨省跨区绿电交易、省内绿电交易的参与对象、 组织方式、结算原则等内容,强调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在组织时序、价格限值、结算流程等方面的有 序衔接。 五、展望:推动落地见效,贡献江苏先进经验 《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以下简称《基本规则》),作为电力市场"1+6"基础规则体系的核心组 成部分,此次规则的发布既是对前期电力市场化改革实践的系统总结,更是立足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 求、推动电力市场高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