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
Zheng Quan Ri Bao Wang·2026-01-07 11:57
本报讯(记者寇佳丽)1月7日,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获悉,近日,市 场监管总局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同日, 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对《办法》进行了详细介绍。 会上,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司长朱剑桥表示,在《办法》制定过程中,我们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 重,重点从四方面入手推动形成权责清晰、多措并举的直播电商治理体系。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办法》细化了《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规定,从事前、事 中、事后三个维度,进一步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 务机构等主体的法律责任,特别是专章规定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资质核验、分级分类管理、信用评 价、违法处置、动态管控、投诉机制等方面的责任,构建了全链条责任体系。 二是创新监管工具,强化流量监管机制。《办法》针对直播电商行业特点,强化监管手段,将流量管控 纳入监管工具箱,明确规定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将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 务机构违法情况通报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相关主体及时采取警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