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救治彰显法治温度
Xin Lang Cai Jing·2026-01-07 19:17
□ 马树娟 据媒体报道,北京交管部门近期正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在全市医疗机构推行机动车交通事故 伤员"无费用先行救治"举措。该举措以政府信用为背书,旨在确保伤者在"无费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 获得全面救治。 我国是机动车保有量大国。截至2025年9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65亿辆,驾驶人 达5.56亿人。道路交通活动密集频繁,交通事故难以完全避免。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往往突发且危 重,又常发生在亲属不在场的情况下,及时救治刻不容缓。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对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应及时抢救,不得因费用问题拖延救治,并确立了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支付费 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制度框架。国家也配套出台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 办法》,为救治生命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然而,实践中部分医院因担心费用无法追偿而存在施救 顾虑,加之救助基金申请流程较为繁琐、信息壁垒导致响应滞后,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紧急 救治的效率。从新闻报道看,针对这些痛点,北京交管部门近年来持续优化机制,一方面联合卫健部门 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将救助政策告知嵌入事故处理流程,另一方面与具备突出交通创伤救治能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