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对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办理完成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及福达集团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及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 达集团")拟以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 券"),并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担保及信托登记,以保障本次可交 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 司债券及拟对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公司于2026年1月7日收到福达集团的通知,福达集团与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