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10部门联合印发方案全区所有大中型金属矿山将建成绿色矿山
Guang Xi Ri Bao·2026-01-08 05:08

日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广西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全面落 实全区有色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个一"工作机制有关要求,全域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力争到2028年年 底前,全区持证在产的大中型矿山90%以上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其中大中型金属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 山,小型矿山参照绿色矿山标准加强管理。 本次绿色矿山创建范围包括:已完成基建期主体工程施工,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林 地草地使用批复等行政审批事项,预期在创建年度内可以正式投产的新建或改扩建矿山。证照合法有 效、近3年内正常生产、剩余储量可采年限不低于3年的在产矿山。存在自治区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 查整治中长期整改问题、中央及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指出问题等情形的矿山,待相关问题完成整改或处 罚到位、矿山正常生产后再纳入创建范围。 2026年1月底前,各地要对本辖区内矿山进行全面逐一排查,对照创建范围要求,形成本市绿色矿 山建设清单。2月底前,各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与矿山企业签订《广西绿色矿山创建合同》,明确绿色矿 山建设内容、时限、创建计划、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原则开展评估 验收。 据悉,截至目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