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2026年1月7日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 (以下简称"恒丰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在保证责任期间内,为新亚通在恒丰银行的本金金额不 超过1,000万元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莱州新亚通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保证额度:债务本金1,000万元及其他应付款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费、执行费、律师费、翻译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鉴定费、外国法查明费生效法律文 书确认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以及主债务人应负担的其他各项成本及费用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