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最低工资标准已调整执行
Xin Lang Cai Jing·2026-01-09 04:20

(来源:荔枝新闻) 转自:荔枝新闻 日前,徐州发布《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二类地区23元;三类地区21元。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 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10日内将该标准向 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各企业主管局(公司),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规〔2025〕3号)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我市 2026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予以发布,并就具体调整意见通知如下: 一、徐州市区执行二类地区标准,五县(市)及铜山区执行三类地区标准。 月最低工资标准:二类地区2430元;三类地区21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