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规范儿童类微短剧,要求遏制成人化等三种倾向
Xin Lang Cai Jing·2026-01-09 06:20
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获悉,总局网络视听司8日发布儿童类微短剧管理提示,要求遏制"成人化"倾 向,纠偏"工具化"倾向,抵制"娱乐化"倾向。 提示说,近一阶段,以"萌娃""亲子"为标签的儿童类微短剧数量有所增加,在丰富微短剧题材类型、创 新叙事风格模式、展现当代家庭关系的同时,也一定程度出现"成人化""工具化""娱乐化"等创作倾向。 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提示旨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防止因创作不当损害未成 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提示要求,儿童类微短剧不得为制造戏剧冲突或以穿越重生为由,刻意塑造腹黑、心机等儿童形象,宣 扬以恶制恶、权谋算计等观念。严禁以儿童身份演绎"霸道总裁"、参与"校园霸凌"、展现"挑动对立"等 成人化剧情。 提示要求,儿童类微短剧不得以造星为名进行"啃小"式商业炒作,宣扬成名要趁早、颜值即正义,诱导 家庭支付高额培训费、包装费。不得安排儿童演员超负荷拍摄和出演超出其身心承受能力的暴力、惊 悚、情感纠葛等戏份。坚决杜绝把儿童当成满足成年人一夜暴富幻想、情绪代偿或流量收割的"工具 人"。 提示要求,儿童类微短剧避免以搞笑娱乐之名,制作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