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和顺农村商业银行被罚80.66万元: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等
Xin Lang Cai Jing·2026-01-09 11:59
7.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李某(时任山西和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对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反信用信息 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罚款2.5万元。 1月9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山西和顺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类型,被罚款80.66万元。 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未采取防范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的技术措施。 4.未按规定留存相关网络日志。 5.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6.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白某锦(时任山西和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某涛(时任山西和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经理)对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1.5万元。 郝某健(时任山西和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经理)对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 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 | | | 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 | 中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