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捡了个纸箱被告上法庭,要求归还纸箱或赔0.2元,法院判了
Xin Lang Cai Jing·2026-01-09 15:37

转自:扬子晚报 重庆的黄某某和向某某将杜某某的一个纸箱捡走,杜某某将他们告上法庭,要求返还纸箱,或者赔偿 0.2元。两名被告承认拿走了纸箱,但因纸箱已经不在,愿意赔偿0.2元。法院判决黄某某和向某某赔偿 杜某某0.2元,并且承担20元诉讼费。 黄某某和向某某认可拿了原告一个纸箱,由于纸箱不在了,对于价值0.2元也认可,愿意支付给原告。 法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被告承认原告的诉讼请 求,不违反法律规定。 法院在2025年12月16日作出判决: 被告黄某某,向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杜某某损失0.2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 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元,由被告黄某某,向某某承 担。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来源 |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宋世锋 这是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一个判决书,内容显示原告杜某某与被告黄某某、向某某返还原物纠纷 一案由重庆市江北区法院于2025年9月2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公开开庭进行了审 理。本案当事人均到庭参加诉讼。 杜某某说,2025年9月24日,她发现放置在自己私家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