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共济跨省“破壁”,民生保障更加坚实
Nan Fang Du Shi Bao·2026-01-09 16:16

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1月9日发布《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的通知》,进一 步优化个人账户共济政策,打破地域限制,强化家庭互助功能,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共济范围 从省内拓展至全国。 地域范围实现历史性拓展。从省内共济到跨省共济,看似简单的两个字变化,却意味着医保资金可以在 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无论是在北京工作的白领,还是在深圳创业的青年,都可以将自己的医保个人账 户资金用于老家父母等亲人的医疗费用支出。 适用对象更加精准明确。新政策将共济对象明确界定为"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覆盖了现代家庭的主要成员关系。同时要求被共济人也必须是 基本医保参保对象,确保了政策的精准性和可持续性。 管理机制更加灵活便民。共济关系可自愿建立或解除,一人可与多人建立共济关系,当医保关系发生变 动时自动解除,这些设计充分体现了政策的人性化和便利性,避免了"一刀切"带来的操作困难。 从这些变化中可以看出,异地务工人员、异地养老老年人、跨地区就读学生、分散居住的家庭成员等群 体将是新政的最大受益者。考虑到这些人群规模之大,新政所具有的民生温度不难想象。 随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