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消费、婚前买房买车,是否属于彩礼?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明确
Xin Lang Cai Jing·2026-01-09 17:40

典型案例"赵某诉李某等婚约财产纠纷案"涉及购车款的处理问题。 据介绍,彩礼具有地域性特征,不同地区的彩礼种类、项目不同。一般而言,各地人民法院应根据一方 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 定彩礼范围。实践中,在缔结婚姻时,有的当事人除了给付彩礼礼金、"五金"等财物外,还存在购房 款、购车款等金钱给付。这种给付行为可能是基于当地习俗,也可能是基于双方当事人间的协商,应当 结合当事人的给付目的予以处理。 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批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旨在进一步统一涉彩礼纠纷案件裁判标准,积 极回应司法实践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本批典型案例裁判要点中,最高法明确了以婚姻为目的给付的 购房款、购车款等具有彩礼性质,可按照彩礼裁判规则予以处理。 该案中,2020年10月,赵某(男)与李某相识恋爱。按照当地习俗"上门提亲"时,赵某给付礼金6.6万 元。2021年2月,双方举办婚礼后共同生活。李某答应赵某,在赵某为其买车后办理结婚登记,赵某于 是给予李某购车款15万元。 2021年3月双方发生争吵,李某独自回娘家生活,后双方未能就登记结婚事宜协商一致。恋爱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