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从省内拓展至全国
Xin Lang Cai Jing·2026-01-09 18:43

转自:成都日报锦观 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从省内拓展至全国 可为异地近亲属支付就医参保费用 哪些人可以成为共济对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 外孙子女 ●近亲属本人也应是基本医保(职工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员 ●共济关系可自愿建立或解除,且一人可与多人互建共济关系 共济资金可以怎么使用? 可用于支付近亲属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 通过将个人账户资金转化为家庭共享的"健康基金",不仅增强了医保制度的家庭互助能力,也提高了基 金使用效率。异地工作的子女可更便捷地以个人账户资金支持家人的医疗与参保支出,有助于减轻家庭 医疗费用负担,使医保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哪些人可以成为共济对象? 通知明确,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 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近亲属本人也应是基本医保(职工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员。 共济关系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等渠道自愿建立或解除。一名职工可以同时与多位近亲属建立共济关 系,一位近亲属也可同时被多位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