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市场“强功能”流通服务机构走向差异化分工
Xin Lang Cai Jing·2026-01-09 19:44
中经记者 许璐 李晖 北京报道 国家数据局近日发布《关于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 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意见(征求意见 稿)》(以下简称"《意见》"),并披露在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47条反馈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国家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烈宏在2025年12月底披露的数据显示:2024 年,全国数据生产量达41.06泽字节,全国数据企业数量超过40万家,数据产业规模达到5.86万亿元,全 社会对数据要素价值的认识不断加深。 从明确数据交易所(中心)、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数据商三类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到数 据价值实现路径,《意见》正释放出清晰信号——我国数据市场建设正从初期的"搭框架、建平台"的破 冰阶段,迈入"强功能、活生态"的效能提升阶段。 三类机构组成"价值创造三角" 根据《意见》,数据流通服务机构是链接数据供需双方、促进数据流通交易、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 化的重要主体,主要包括数据交易所、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和数据商三类。 2025年12月底的全国数据工作会议指出,数据交易所是制度规则和生态培育的"探索者";数据流通服务 平台企业是促进行业数据流通交易和开发利用的"主力军";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