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信息超期公示,企业背上“信用包袱”
Xin Lang Cai Jing·2026-01-09 22:52
同年9月19日,兰考县检察院与县发改委联合出台《兰考县社会信用修复工作协作机制》,成立联合领 导小组,将信用信息归集、公示、修复、监督等环节纳入规范化轨道,打破部门"单兵作战"模式,构 建"协同共治"格局。这一长效"防火墙"的建立,不仅为企业扫清信用障碍,更以检察履职为社会信用体 系建设注入法治力量。 例如,2023年4月,5家未规范登记消费者身份证的网吧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 制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此类一般违法行为最长公示期应为一年,却被统一设为三年;王先生所在公司 的罚款事项,按照该规定最长公示期亦为一年,却被标注为五年。这些超期公示的信息,成为企业整改 后的"信用包袱",直接影响正常经营。 查清问题后,兰考县检察院迅速厘清监管责任,明确县发改委负社会信用体系综合协调与监管职责。 2025年8月6日,该院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邀请县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人大代 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共同"会诊"。各方达成共识:信用惩戒的核心是督促守法经营,超期公示违 背初衷、挫伤企业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