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成长进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本基金自2026年01月19日起至2026年02月03日止,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重要提示]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直销中心及本基金管理人 网上直销渠道;其他销售机构请见"六、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的"(三)销售机构"。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 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募集期内,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5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 8、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基金管理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若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开放式基金账 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9、本基金销售机构每个基金交易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 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直销中心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追加 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万元,不设级差限制,但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管理人的要求无法通过网上直 销渠道认购的不受前述限制。本基金直销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