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深圳市中燃科技有限公司、青岛芯忠臻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信息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中燃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燃科技")与青岛芯忠臻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芯忠 臻")于2026年1月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中燃科技拟将持有的威星智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1,670,3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青岛芯忠臻。 ■ 2.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 本次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系中燃科技根据自身经营需要,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同时青岛芯忠臻基于对公司 未来前景及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