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基本法”大修 固定改革成果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
Zheng Quan Shi Bao Wang·2026-01-11 23:13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下 称"新法")。新法将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作为我国在对外贸易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对外贸易法对现行法进行了一次"大修"。新法不仅将此前实践中行之有效 的多项改革成果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凸显了外贸领域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决心和行动;同时,结合当前国际贸易 形式变化,丰富外贸企业尤其是中小外贸企业的贸易救济工具箱,增加其展业过程中的抗风险能力。 跨境服务贸易管理模式 证券时报记者 秦燕玲 全面进入负面清单时代 现行对外贸易法于1994年施行,2004年作了全面修订,此后又分别于2016年和2022年针对个别条款进行了修正。 将前期已有的改革举措上升为法律制度,是本次对外贸易法全面修订的重要内容。新法共11章83条,其中第31条规 定:"国家对境外服务提供者以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模式开展国际服务贸易(以下统称:跨境服务贸易)实 行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把跨境服务贸易也纳入到负面清单管理,表明了我国对于国际服务贸易的开放态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 研究院院长屠新泉接受证券时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