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为“野钓”划定“省级规范”
Chang Jiang Ri Bao·2026-01-12 00:51

午间的新洲双柳江豚湾,3头江豚跃出水面。"这里的江豚很多。看到它们,我就等它们捕食离开了再挥杆。" 1月10日,垂钓爱好者徐 林告诉长江日报记者:"现在我接触的'钓鱼佬'都懂得,多钓、乱钓都不行,要细水长流。" 新洲双柳江豚湾,江豚在捕鱼。 2021年1月1日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现已进入第6个年头,长江、汉江武汉段的水质明显好转,水生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恢 复,"江豚嬉戏、鳤鱼重现"的生态图景频现。 同时,随着人民群众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的提升,垂钓成为一项越来越受欢迎的慢生活、低碳生活方式。据不完全统计,长江流域垂 钓爱好者3000多万,武汉市约为100万。 长江干流湖北段、汉江干流湖北段、83个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批准实施常年禁捕的其他水域,被明确划定为"禁 捕水域"。 5类水域被列为禁钓区:以水生生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基于生态、 行洪、饮水、人身等安全风险管控确需划定的其他水域;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划定为禁钓区的水域。 武汉渔政人员在查看垂钓者的钓具和钓获物是否存在违法情形。 执法人员巡查中。 《办法》将一部分"禁钓区"的划设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