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自审自发”试点省份有望扩围
Di Yi Cai Jing·2026-01-12 03:09

试点省份新增专项债完成全年限额的进度均值为93%。 为此,2024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开展专项债券 项目"自审自发"试点,核心就是下放专项债券项目审核权限,试点地区专项债项目经省级政府审核批准 后,不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可立即组织发行专项债券。 上述《意见》确定了首批试点省份分别是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 建省(含厦门市)、山东省(含青岛市)、湖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四川省。另外河北雄安新区 作为承担国家重大战略地区,也被纳入试点范围。 此后部分试点省份出台了本地专项债"自审自发"试点具体方案,以落实上述新政。从目前一些省份公开 信息来看,试点效果已经初步显现。 福建省财政厅债务处有关负责人公开表示:"我们将项目审核流程由以往市县—省级—国家两部委3级审 核减至市县—省级2级审核,缩短申报链条,简化管理程序,降低沟通成本,提高审核效率。" 为了提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下称"专项债")资金使用效率,10个省份试点专项债"自审自发"已有一 年,成效初显,试点省份有望扩围。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今年经济工作时,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