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融监管局同意撤销中国人寿简阳市支公司平武营销服务部等5家营销服务部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阳市支公司平武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简阳市支公司石盘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简阳市支公司射洪坝营销服务 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彭州市支公司敖平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彭州市支公 司隆丰营销服务部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四川金融监管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一、同意撤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阳市支公司平武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 阳市支公司石盘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简阳市支公司射洪坝营销服务部,中国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彭州市支公司敖平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彭州市支公司隆丰营 销服务部。 2026年1月5日,四川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称,《关于撤销中国人寿(601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阳市 支公司平武营销服务部等5家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国寿人险川发〔2025〕33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 如下: 未尽事项按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