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深圳子公司起诉珠海冠宇!索赔6453万元
新宁物流深圳子公司起诉珠海冠宇,请求判令其赔偿因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6452.64万元及利息。 1月12日,新宁物流(300013)公告,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新宁")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 案件通知书》等文件,深圳新宁作为原告起诉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珠海冠宇")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获受理。 回顾案件详情,2015年12月,深圳新宁仓库发生火灾,因火灾事故引发的一系列案件判决均认定在消防部门认定的火灾点处存放的是被告的锂电池,该等 电池自燃导致火灾发生,被告应当对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30%的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公司及深圳新宁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代位求偿案件的二审判决结果,判定公司承担赔偿款及诉讼费用共计 2.15亿元,深圳新宁就珠海冠宇应承担30%(6452.66万元)赔偿责任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显示,请求判令珠海冠宇向深圳新宁赔偿因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6452.64万元及其利息(利息暂计至2025年10月15日为196.7万元)。请求判令珠 海冠宇承担该案的案件受理费。 新宁物流称,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