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3、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方案具体办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办理相关股份的发行、登记、过户、 锁定和上市事宜;办理开立募集配套资金银行账户、签署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关的三方监管协议等一切 协议、合同及文件;根据有关监管部门要求和实际情况,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 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办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相关后续审批事宜;办 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4、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若未来出台新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或者监管部门政策要求或市 场条件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根据上述对本次发行方案、募集资金投向及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必要的补 充、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批准、签署有关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一切与本次发行 有关的文件和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或调整; 5、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相关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与本次交易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