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管理办法
Xin Lang Cai Jing·2026-01-12 19:0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管理,规范审查审批程 序,强化项目投资管控,保障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有效发挥政府投资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建 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青海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青海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等规 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本省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初步设计及 概算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是指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 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 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 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五条 初步设计是确定建设标准、技术参数,细化建设规模及内容,合理编制工程概算的重要环节。 经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是开展工程招投标和建设实施及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