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出台林草种苗管理新规
Xin Lang Cai Jing·2026-01-12 19:03
《办法》明确"科学规划、系统布局""质量为本、科学适配""规范管理、全程监管"三大导向,共分七章 三十九条,构建了覆盖"生产—供应—质量—使用—监管"的全链条管理体系,适用于全省各级财政资金 投资的国土绿化项目,其他资金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旨在进一步规范我省国土绿化项目中林草种苗使 用管理,保障种苗质量。 本报讯 (记者 宋明慧) 1月12日,省林业和草原局发布《青海省国土绿化项目林草种苗使用管理办法 (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月4日起施行。 在种苗监管方面,明确省、市(州)、县(区、市)三级林草部门监管职责,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 开"监管模式,建立信用监管与联合执法机制,明确项目实施单位、监理单位及监管人员的法律责任。 在源头管控方面,要求种苗生产经营主体必须持有有效经营许可,并推行"四定三清楚"管理模式与保障 性苗圃建设制度,着力构建以保障性苗圃为骨干、社会化育苗为补充的供应体系,且种苗质量必须达到 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严格符合项目设计的品种与规格要求。 《办法》细化了从设计、采购、调运到验收的各环节,作业设计需单列种苗专章,采购须严格依据设计 并明确合同责任,调运坚持"就近调用"原则,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