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 被司法强制执行实施完成暨解除质押及冻结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青宥瑞禾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实施结果的通知》,在本次强制执行期 间,青宥瑞禾累计被强制执行13,258,474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516%。本次强制执行 后,青宥瑞禾剩余持有公司股份数0股。 青宥瑞禾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青宥仟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宥仟和")、北京弘道晋商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道晋商")、深圳弘道天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弘 道")、弘道天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道天华")合计持股72,078,2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3476%。 一、司法强制执行情况 1、股东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情况 ■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股东北京青宥瑞禾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所持股份将继续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